王沈二公
选自(《感应篇集解》)
宋开禧初,简州进士王行庵,弱而寡欲。其表弟沈某色力强壮,肆情花柳。王屡规之,不听。一日沈自外归,目击其妻与人苟合,正欲取器击之,手臂忽不能举。浩叹而卒,时年三十一。丁卯冬,王偶患疾,设醮〖道教用于祈福禳灾的一种仪式〗。道士拜疏,伏地良久,起云:“查公寿算,止得五旬。以两次不淫人女,延寿三纪。”后果至八十有六。
[按]野草闲花,固宜永断,即夫妇之际,亦当相敬如宾。唐薛昌绪,与妻会,必有礼容,先命女仆,通语再四,然后秉烛造室,高谈雅论,茶果而退。或欲就宿,必请曰:“昌绪以继嗣事重,欲卜一嘉会。”此虽近迂,然欲矫枉,必先过正,故录之,以备韦弦〖韦弦,原为随身佩带以诫勉自己的饰物,后常用指有益的规劝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