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2018年9月10日 由admin浙士某 浙士某 选自(《戒淫汇说》) 明季浙有一士,为某指挥西宾,病寒,令徒入内取被,误卷母鞋出,堕床下,师徒皆不知。指挥见之,疑妻与通,讯焉,不服。令婢诡以妻命邀师,己持刀伺候,俟门启,两杀之。师闻扣门,问何事。婢曰:“主母奉屈。”师怒,斥之去。复强其妻往,师曰:“某位忝西席,敢以冥冥堕行哉?请速回步。”主人怒稍解。明日师辞去,始释然谢罪,备述其故。师随登第,位至通显。 [按]红颜扣户,白刃临门,稍一依回,冤杀多人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