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部
谷气足以资神,肉味不宜多食。万病原来从口入,此理贪夫不识。但顾舌根三寸,不念身躯七尺。真是堪怜不堪惜,累及妻孥哭泣。
△卫生者,不宜食牛肉,能发旧病故,疟后食之不起故。又不宜与韭薤、白酒、栗子同食,物性相反故。
△犬肉能中毒发疽。怀胎者食之,生子无声。又不宜与羊肠、大小蒜同食。
△孕妇食羊肝者,子多厄。不可与猪及椒同食。又羊肚不可与酸梅、小豆同食,羊肉不可与鱼脍、乳酪同食。
△疟疾后食猪肉,能发旧病。同牛肉、芫荽食之,令人肠胃消烂。同荞麦面味食之,令人须眉尽脱。
△嗜獐鹿者,多消瘦,胆小易惊。又鹿脂不可与梅李同食,鹿肉不可与鮠鱼及鰕同食。
△兔肉能弱阳,孕妇食之,生子缺唇。同鸡食之,成泄痢。同姜食之,成霍乱。同芥菜食之,发旧病。
△鹅肉及卵,能成痼疾。又家鸭与鳖,野鸭与胡桃、云耳、豆豉,皆不可同食。
△鸡发风疾,不宜与葫、芥、柰同食。
△雉能生疮发痔,有血疾痼疾者,尤宜慎之。又不可与鲫鱼、鲇鱼、麻菰、胡桃同食。
△鸡肉同糯米,孕妇食之,子生寸白虫。鸡子同干鲤食,子多患疮。田鸡同鲜肉食,子多喑哑。又婴儿多食鸭卵者,胫骨渐软。多食虾者,脚屈难行。
△孕妇食雀脑者,生子雀目。和酒食之,子患多淫。和豆酱食之,子多雀斑。又不可与李子同食。
△鳖性多毒,间有赤蛇所化,孕妇食之,生子项短头缩。又不可与鸡肉、鸡子、苋菜同食。
△孕妇食蟹者,子多横生。嗜鳗鱼鱒鳝者,子多难产。鸭卵与桑椹同食者,子多倒生。
△河豚系大毒之物,宜永戒不食。
△多食鲥鱼者,易染瘟疫。多食鲚鱼者,发痰火、疮疥。多食虾者,发疮动风。多食鳝鱼、黄颊鱼者,发病动气。皆水族味之无益者也。
△鲤鱼不可与犬同食,鲤鱼子不可与猪肝同食,青鱼不可与葵菜、大蒜同食,石首鱼不可与荞麦面同食,鲈鱼不可与乳酪同食,鲫鱼不可与猪肝、鸡雉、芥、沙糖同食,皆水族性之相反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