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俗见断杀之疑 (凡八辨)
问:牛可耕田,犬能司夜,固当怜之。猪羊一无所能,不食何用?
答:戒杀放生,不过自全其恻隐耳,岂因物之有用、无用哉?因有用而不食,仍然自私之念矣。况蚖、蛇、蝠、蝎、蟏蛸、蜣螂,俱系无用,试问何以不食乎?
问:鸡犬牛羊,皆哀鸣畏死,杀之固所不忍。水族无声泪者,安能尽戒。
答:形有大小,性无大小。杀防风氏与婴儿,其罪均也。倘谓形小者可杀,则人身更小于牛,是杀牛反不如杀人矣。若云无声不痛,试于哑人就戮时察之。
问:操刀自割,固害慈心。今携物至他所,使人杀讫,然后持归,不失远庖厨之义,足矣。
答:此掩耳盗铃也。若使人代杀,即可嫁祸于人。则屈受笞杖者,但当怨隶人,不当怨官长。若他处就戮,即可迁怨彼处。则枉判流徙者,但当恨边地,不当恨刑官。岂物类可欺,自心可欺耶?
问:所放之物,被人捕去,奈何?
答:捕者自捕,放者自放。譬如良医疗病,不能保将来之不死。譬如凶年设粥,不能保日后之不饥。譬如工师构大厦,不能保久远之不坏。世间万事皆然,何独至于放生而疑之?无如今人当名利所在,则奋然勃然,略无顾虑。独至善事当前,则逡巡畏缩,百计求其弊端。宜乎酿成此苦娑婆界也!
问:物既损伤,放之未必终活,何苦枉费钱财?
答:物既损伤,尤可怜悯。若乘此而生,固莫大之功。倘不幸而死,使物类善终,不犹愈于鼎镬煎熬乎?譬如狱中之囚,明知其无辜而将纵矣。岂得因彼形容枯槁,反置之死地乎?
问:行善以立心为主,心地苟善,何须戒杀?
答:何哉?尔所谓“善心”者,为口腹之娱,使物类受弥天痛苦,究竟一入咽喉,遂成粪秽脓血。则天下凶心毒心,莫此为甚矣,试问善心更在何处?吾恐三恶道中,尽是此辈“善心人”也。
问:吾则无可无不可,非戒杀,非不戒杀,置之无心而已。
答:无心戒之,功固不浅。无心杀之,罪亦不轻。寇盗劫掠他家,飞矢误中于汝,汝能谅其无心乎?
问:异类众生,不下恒沙之数,今所救有限,亦何济于事?
答:上帝好生恶杀,生全一物,已合天心,况多命乎?譬之贫者,铜山金穴不可得,即斗粟亦足延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