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2018年9月10日 由admin蟋蟀酬冤 蟋蟀酬冤 (见《因果目击编》) 明末,杭州张某,好斗蟋蟀,负即断头弃之。后疽发于背,烂黑肉如蟋蟀头者数百,触之皆动,其痛入骨,号呼而死。 [按]世人造业,本于六根。一根既动,五根交发。如畜蟋蟀者,本为眼根。而捕时静听其鸣,耳根造业。以手指挥,身根造业。计度胜负,意根造业。赌博饮酒,鼻舌二根造业。《楞严经》所云六交报,盖谓此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