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目准誓
选自(《宋鉴》)
宋钦宗北狩时,既成和议,显仁皇后将还,帝挽手泣曰:“吾若南归,得为太乙宫使,足矣,他无望也。”后誓曰:“吾归后不来迎汝者,当瞽吾目!”比至,高宗殊无迎复意,后怃然,不敢力言。不久失明,广募医疗,莫之能治。后有道士入宫,将金针一拨,左目顿明。后喜,请更治其右。道士曰:“后以一目视、一目准誓可也。”后竦然起谢,道士竟去。
[按]轻诺者,必遭人怨。轻誓者,必受天诛。显仁后之不得践言,非负约也,迫于势耳。向使痛哭流涕于高宗之前,上意必不可强,后亦可无负厥心矣。不能出此,而第准之以一目,何尝不原其情而罪之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