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勿弃字纸”

“勿弃字纸”

[发明]人之所以独贵者,以其口之能言也,亦以其手之能书也。手能书,则手亦能言矣。然口之所言,仅闻一室;手之所言,可达万里。口之所言,止于当时;手之所言,可垂后世。口之所言,人以耳听;手之所言,人以目听。口之所言,片时即疲;手之所言,千秋不倦。甚矣!字之有功于人也。世间若无文字,则官吏无以为治,政令无以为凭,岂独家不能家,亦且国不能国矣。人之受恩于字者如此,而谓字纸可轻弃乎?字纸固不可弃,字尤不可弃。不顺乎亲,终身弃去“孝”字。不友于昆,终身弃去“悌”字。如是逐一检点,则字之为我弃者多矣。若夫裹物糊窗,狼籍委置,则所弃者,不过字纸耳。

或疑苍颉造字,开万古文字之源,但当天为雨粟耳,奈何鬼复夜哭乎?不知世间文字,既有正用,即有邪用。天之雨粟,因正用也。鬼之夜哭,因邪用也。

下附征事(三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