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常逢春居士书十四

复常逢春居士书十四

二十人法名,另纸书之。误者改正。所寄二本歌,甚好。惜纸贵之极,待后稍贱,当为排印。开示当以一函遍复为最周到。祈与彼等择要说之。(十月廿四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