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达实相 直契寂光
知佛所知,即持名而深达实相。
住佛所住,生同居而直契寂光。
(三编下 宁波宝庆寺念佛堂置田碑记代益 舟师作)
托质莲胎,离险道以安居宝所。
闻法受记,由同居而顿证寂光。
(增广下 重刻 弥陀略解圆中钞劝持序)
【注】净土法门,善导判弥陀为报佛,极乐为报土。因相关教典曾一度失传,后来祖师,未睹此义,多借他宗教义判释净土,以四土之判者居多,印光大师亦承有此义。然观大师此言,则知极乐净土,若以同居土视之,则迥异于通途所说之凡圣同居土,极乐可由同居而顿证寂光,此横超之不可思议也。《要解》亦有此义,所谓“同居众生,持名善根福德同佛故,圆净四土,圆受诸乐,圆见三身,圆证三不退”也。此义与善导大师“五乘齐入,凡夫入报”思想有潜通之处,净业行人,当特别着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