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2018年9月10日 由admin守身第一 守身第一 不敢以父母之遗体陨节败名,令人不齿;不敢以父母之遗体少年斫丧,多病早夭。 不敢以父母之遗体显犯王法,身投宪网。 不敢以父母之遗体上干天谴,福禄俱消;不敢以父母之遗体造绝嗣因,斩焉无后。 (五条,初以名寿言,次以国法言,末以果报言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