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辱致毙

因辱致毙

(谈公济述)

昆山甪(lù)直镇邱孟华,其甥为邹寿,家庭不睦。孟华曰:“不如以官法从事,或可辱之。”遂嘱其子圣时,以名帖送当事,受杖公庭。寿与圣时为表兄弟,见其用官势以辱之,大恨,遂发狂疾,后复缢死。越三年,圣时得疾,百药不效。忽邹寿附于身,备述前事,且言欲以刀刺圣时。亲戚视其胁下,果若有伤。因慰之曰:“汝今已死,不可复生,盍若以忏力度汝?”鬼曰:“事已发东岳,余亦无可奈何。即日审矣,必同汝去也。”不逾日而卒。

[按]此康熙丙子年八月二十三日也,余复以此事,访诸其亲友,与谈姓之言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