鞭马鞭亲
选自(《冥报拾遗》)
唐并州文水县李信,为隆政府卫士。显庆某年冬,乘赤骥马,并带骥驹一匹,随例往朔州赴蕃。时风雪严凝,行十余里,马不能进。信鞭之数十,马遂作人语,谓信曰:“我是汝母,为生前背汝父,将石余米付幼女,故今获报。此驹即汝妹也,亦为偿债耳。”信闻之,不胜悲泣,乃躬负鞍辔(pèi),告之曰:“信是我母,当自行归家。”马遂前行至家。信兄弟乃别作厂室养饲,有同事母,常为其斋僧礼忏,合门精进修持。时工部侍郎温无隐、岐州司法张金停,俱以丁艰〖为父母服丧〗在家,闻而骇异,就家询之,见马犹在云。
[按]财物之可通融者,无如夫妻子女,乃犹毫不假借如此。然则世之偏憎偏爱,而私为厚薄者,可为寒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