助扬王化
国家所恃以为治者,不过赏、罚二端。明刑弼教,儒术之所以当广行也。然赏罚所能及者,不过千百中之一耳。若欲究其幽独之所为,念虑之所动,则虽家设一孔子,户置一皋陶〖皋陶,舜的大臣,掌管刑法狱讼〗,而有所不能。故世人畏王法,恒不如畏天谴,盖王法可逃,而天谴不可逃也。能广行释、道二教,使因果之说,昌明于世,则世人方寸之间,自然有所畏惮。比之孔子作《春秋》,其功不在下矣。
[按]刘宋文帝谓何尚之曰:“范泰、谢灵运尝言:‘《六经》本在济俗。若求性灵真要,则必以佛理为指南。’使率土皆感佛化,朕则坐致太平矣。”尚之曰:“渡江以来,王导、周顗(yǐ)、庾亮、谢安、戴逵、许珣、王蒙、郗超、王坦之、臣高祖兄弟,莫不归依。夫百家之乡,一人持五戒,则一人行善。十人持五戒,则十人行善。行一善则去一恶,去一恶则息一刑。一刑息于家,万刑息于国。陛下所谓坐致太平者是也。”后儒以佛为讳,徒欲藉“君子、小人”四字,以佐赏罚之所不及。吾见其术之疏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