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逮妇女

不逮妇女

选自(《不可不可录》)

王克敬,为两浙盐运使。温州解盐犯,内一妇人同解。王怒曰:“岂有逮妇人行千里外,与隶卒杂处者乎。自今妇女毋得逮。”遂著为令。

[按]王公一念之仁,所全妇女多矣。由此推之,不特妇人,即老病废疾,僧尼道士,有体面人,概不可轻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