恶习难改

恶习难改

(一)

古时候有个人叫玄石,嗜好饮酒,被酒损伤了身体,五脏六腑火烧火燎,肌肉骨骼像被热锅蒸煮过一样,全身都散了架。吃了各种药物都不见效,三天之后症状才消除。

他痛定思痛,对别人说:“酒能使人丧命,我从今以后不敢再喝酒了!”

过了半个月,他实在抵挡不住酒瘾,又端起了酒杯,并对人说:“我只是尝尝。”刚开始只喝三杯,第二天五杯,第三天十杯,后来干脆开怀畅饮,忘记了以前醉酒生病的事情。

不久他就死去了。(《郁离子》)

(二)

四川人杨琳,顺治年间担任浙江临安县令,为官清正,但嗜好吃鸡。

康熙十六年,杨琳做梦到了阴司,看到积骨如山。旁边有人指着说:“这是你所吃的鸡的骨头,你将要到这里来受罪。但你孽缘未尽,还要吃四十七只。”

杨琳醒来后非常惊讶,心有恐惧,就自限一只鸡分三天吃。但口不能忍,改为两天。还是做不到,于是干脆恢复旧习。吃到第四十五只,忽得小病,过了一夜,病情加重,正好吃完四十七只就死了。(《安士全书》)

三、感悟无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