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外第五

出外第五

不往茶轩酒肆;不赴娼优席;不游春;不观审录奸情事。

不宿孀妇家;访友不默入中堂;不窥内室;不抱他家女孩;不与婢妇言笑。

见妇人不有意整容;不揣度是何人妻女,嫁否、孕否、贤否;见妇人衣服簪珥,不念是何人物;对他家亡妇像,不注目视,不念其妍媸;见人类、异类行欲,心不随喜。

与男子同被,不解下衣;不同浴同厕。

(十六条,初慎所往,次绝嫌疑,次清念虑,末修容止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