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羊救女

救羊救女

选自(《法苑珠林》)

唐长安风俗,每过元日,递相设宴。有笔贾赵大,次当设席。其日宾至,见其碓上有汲水绳缚一童女,年可十三四,身穿青裙白衫,泣告客曰:“吾乃主人女也,往年盗父母百钱,欲买脂粉,未及而死。其钱现在厨房西北隅壁孔内,今罚我为羊。”言讫,客谛视之,乃一青羊而白头者也,惊告主人。主人问其形貌,宛如亡女,死二年矣。急索厨中,钱犹在焉。于是送羊于僧舍,而合门斋戒。

[按]钱犹具在,而苦报已偿,不几枉自受罪乎?“万般将不去,唯有业随身”,尤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