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  名号功能 | 一、名即法——称名佛即现

第三节  名号功能

一、名即法——称名佛即现

世间人、事、物,虽都各有其名,但却有“名即法”“名异法”之别。也就是说,如果名称和内涵、内德、本体是一体的,叫作“名即法”;虽然有名称,可是和内容、本体是分开的,就叫作“名异法”。“名即法”是指佛菩萨的名号或者咒语,其他的名号就不是“名即法”。

说水无水喻

譬如说我们口渴的时候,嘴巴说水,可是没有水到我们的嘴巴;我们是凡夫,某个人如果不在附近,再怎样大声叫他,他也没听到,请他过来,他也不晓得要过来,因为这都不是“名即法”。

这句南无阿弥陀佛万德洪名,是“名即法”,是“名即体”,所以称念这句名号,就跟阿弥陀佛的本体感应道交,他的本体就会显现,所谓“应声即现”,因为这句弥陀名号是名即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