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结论——明愿力本
《往生论注》 “核求其本释” :
凡是生彼净土,及彼菩萨、人天所起诸行,皆缘阿弥陀如来本愿力故。
何以言之?若非佛力,四十八愿便是徒设。今的取三愿(第十八愿、第十一愿、第二十二愿) ,用证义意。
此即明因行五念、果上五德,往生、成佛、度生无一不是缘于阿弥陀如来本愿力,而成《往生论注》之总结论。
此结论若对照开章,可知“乘佛愿力,便得往生”指第十八愿, “佛力住持,即入正定”指第十一愿, “上衍极致”指第二十二愿,超出常伦诸地行故。
《往生论注》以三种方式释明弥陀愿力:
1. 总明愿心,别无所指。如上卷明三严二十九种功德,只是探求如来大悲为凡之愿心,而非一一指对愿文。此即显明弥陀愿心本无边限,收为四十八愿,广开即有无量之愿。
2. 总举四十八愿。如“于是性中,发四十八大愿,修起此土” “若非佛力,四十八愿便是徒设” ,此即显明四十八愿一体成就,不可分离。
3. 别举有关之愿。如“核求其本释”举第十八愿、第十一愿、第二十二愿。此即显明各愿有其独立功能,其中第十八愿独为生因之愿;
又四十八愿以此三愿为纲,总摄往生、成佛、度生故;
又三愿中以第十八愿为根本,因四十八愿一体成就,但能往生,成佛、度生自在其中故。
愿力为宗,是《往生论》的本有精神,以“观佛本愿力”之“不虚作住持功德”而宣示,先由“愿心庄严”而遍布于三严二十九种功德,再由“速得阿耨菩提”之“速”字普及于五念、五果。这如同地下水系,虽河网密布,但显露在外的只是一小段,其余幽隐难知。 《往生论注》之功,乃将《往生论》之愿力体系一一探明,一一揭示,一一呈露,并且直溯源头,归于阿弥陀佛四十八愿,最终归于“生因愿” ——第十八愿。
后来道绰大师“圣净二门判”以第十八愿“一愿判教” ,善导大师“要弘废立文”更以第十八愿“一愿立宗” ,皆本于《往生论注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