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观无量寿经释
诸师解释虽多,今则正依善导,而傍以余师释,辅助善导
将释此经,略有五意:
一说时前后,二来意,三释名,四释二善义,五入文解释。
一、说时前后者:《寿》《观》两经,前后难定;今依一义,《寿经》为先,《观经》为后,乃是有文有理。
先文者:此亦有三:
一、《华座观》文云“法藏比丘愿力所成”。意云:《寿经》先说彼愿,今指彼云“愿力所成”,乃知《寿经》是先,今经是后也。
二、《中辈下生》文云“亦说法藏比丘四十八愿”其义同上。
三、《双卷经》(《大经》卷上)上文云:“阿难白佛:法藏菩萨为已成佛,而取灭度;为未成佛,为今现在?佛告阿难:今已成佛,现在西方,去此十万亿刹,其佛世界,名曰安乐。”今经具说彼土依正二报,今经若先彼经,何有此语?故知:《寿经》是先也。
次理者:《寿经》先说彼佛发心修行,及果上依正二报。今经即就彼经所说依正,说此十三观。故知:《寿经》是前,此经是后也。
二、来意者:《寿经》虽说能化弥陀修因感果,未说所化行者修因感果;故次弥陀修因感果,说行者修因感果也。又《寿经》虽说三品往生,而未说九品义;今则开彼三品,而为九品,是为此经来意也。更有多义,今且存一二耳。
三、释名者:“佛”谓能说教主,“说”谓所说教法,即“定散二善”等,简异菩萨、圣弟子,及余外道等说,故称佛说。“观”谓能观,即通指“十三 观”。“无量寿”谓所观境,正指第九一境;是所观境,虽有十三,举无量寿,以摄余也。所以者何?“无量寿”者,是彼土教主,弥陀如来正报之身;既有正报, 必当有依报之宝树、宝池等,故举正摄依也。又“无量寿”者,彼土教主;既有教主,必当有眷属之观音、势至等,故举主摄伴也。“经”谓贯线,常法等义如常。
四、料简定散二善者:往生业因虽多,不出定散;故欲释文,先须料简之。
“定善”即有十三:谓“日观”乃至“杂想观”也。“散善”即有三福九品。定者:则“即息虑以凝心”,故曰定也。散者:即“废恶以修善”,故曰散也。
五、入文解释者:依善导意,此经为“两处二会”之说:一王宫会,二耆阇崛山会也。
“王宫会”者:文有四段,以为三分 以得益分属正宗分也。初自“如是我闻”至“云何见极乐世界”以来是《序分》也;二自“佛告韦提汝及众生”至“下品下生”是《正宗分》也;三自“说是语时” 至“诸天发心”是《得益分》也;四自“阿难白佛”至“韦提等欢喜”是《流通分》也。以上王宫会。
次“灵山会”者:阿难自王宫还,而为大众再述彼王宫会;是亦当有三分,而无别说相者,经家之略而已。
《序分》者:有通、有别。通序:“如是”等句。别序:一经发起,随缘各别:如《净名经》毘耶现疾为序,如《法华经》现瑞放光为序。今经则以阇王造逆,韦提厌秽欣净为别序也。
《正宗分》者,此中有二:一定善分,二散善分。
就“定善”有十三:一“日想观”,二“水想观”,三“地想观”,四“宝树观”,五“宝池观”,六“宝楼观”,七“华座观”,八“像想观”,九“佛身观”,十“观音观”,十一“势至观”,十二“普观”,十三“杂想观”也。
一、“日想观”者:问:何故观日乎?答:此有三意:
一、为令众生知极乐正方也。不取冬夏两时,唯取春秋二时。
二、为令众生知罪障轻重也。罪障有三:一黑障,如黑云障日。二黄障,如黄云障日。三白障,如白云障日。行者若此相现,须忏悔罪障也。
三、为令众生知极乐光明也。若此观成时,或化佛等现 如道瞬 ,行者唯除睡时,行住坐卧,一心专注,必得成就。
二、“水想观”者:如上日想,行住坐卧,专观日轮。今此水想,亦四威仪,不问时节久近,专观水也。所以次日观,为水观者:《疏》“问曰:次何故观水?答:观日轮表彼界长晖,今观水显彼琉璃地平正。”
三、“地想观”者:《疏》释修观法曰:“即向静处,面向西方,正坐跏趺,一同前法。既住心已,徐徐转心,想彼宝地,杂色分明。初想不得乱想多境,即 难得定,唯观方寸一尺等,或一日二日三日,或四五六七日,或一月一年二三年等;无问日夜,行住坐卧,身口意业,常与定合。唯万事俱舍,犹如失意、聋盲、痴 人者,此定必即易得。若不如是,三业随缘转,定想逐波飞;纵尽千年寿,法眼未曾开。若心得定时,或先有明相现;或可先见宝地等,种种分明不思议者。有二种 见:
一者想见,犹有知觉故,虽见净境,未多明了。
二者若内外觉灭,即入正受三昧,所见净境,即非想见,得为比较也。”
修此地观,亦可往生,《经》曰:“若观是地者,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,舍身他世,必生净国,心得无疑。”虽《双卷经》说“七宝地”,而彼不说观地往生 之旨,是故只见彼经之人,未知此旨;然今至此经,始知观地往生之旨。故知往生之行,非啻念彼佛名,又观彼地,亦是往生极乐业因也。
四、“宝树观”者:来意者可知,虽《双卷经》说七重行树,而彼不说观树之旨,故今具说。行者修观,观成功益。
五、“宝池观”者:先来意者,宝树虽精,若无池水,未名好也。一为不空世界,二为庄严依报。为斯义故,有此池渠观也。次观成义,准前可知。亦有思 惟、正受二义。“思惟”者:行住坐卧,常思惟之;若不思惟,池相不现。“正受”者:想心都息,缘虑并亡,三昧相应,妙境现前。次观功能,准地观可知。
六、“宝楼观”者:先来意者,彼净土中,虽有宝树宝池,若无宝楼宫殿,亦未为精。经文虽说“五百亿宝楼”,而实无量无边。次观成,亦有二,准前可 知。次观功能,有二种益:一现身灭罪,二身后往生。故《经》曰:“若见此者,除无量亿劫极重恶业,命终之后,必生彼国。”虽《双卷经》说宫殿等,而彼不明 观想往生之益,故今此经中,具说其益也。
七、“华座观”者:就此有五:一来意,二正明观相,三辨邪正,四明利益,五思惟正受。
一、来意者:有二:一上是通依,今则别依;二上是依报,下则正报。
二、正明观相者:是观大宝莲华王也。依经有三:一华叶相,二华台相,三台上四柱宝幢。
一、华叶相者:《经》曰:“令其莲华,一一叶作百宝色,乃至遍覆地上。”
二、华台相者:《经》曰:“释迦毘楞伽宝以为其台”。
三、台上四柱宝幢者:《经》曰:“于其台上,自然而有四柱宝幢。”
三、辨邪正者:华座相现,名为正观;若他相现前,名为邪观。
四、明利益者:《经》曰:“灭除五万劫生死之罪,必定当生极乐世界。”就此文有二益:一灭罪,二往生。
五、思惟正受者:准前可知。次明华座在所,善导(法事赞卷下)曰:“弥陀化主当心坐,华台独迥最为精。”慧心曰:“在中央最上地上。”
八、“像想观”者:就此亦有五:一来意,二正明观相,三辨邪正,四利益,五思惟正受。
一、来意者:上既观座,须观真佛坐于其上。然初心之人,不能直观真佛,故先观形像也。故善导(定善义)曰:“斯乃群生障重,真佛之观难阶;是以大圣垂哀,且遣住心形像。”又或虽初心之人,随其意乐,直观真佛。故《《观念法门》直说“真佛”,其旨见《观佛三昧经》等。
二、正辨观相者:就此有三:一佛像想,二二菩萨像想,三多身像想。
一、佛像想者:《经》曰:“先当想象,闭目开目,见一宝像,如阎浮檀金色,坐彼华上。”善导(定善义意)曰:“于一金像,逆顺观想之,自顶上至足下千辐轮,名之为顺观;自千辐轮至顶上者,名之为逆观。如是逆顺观之,不久必得成就。”是则弥陀像想也。
二、观音势至像想者:《经》曰:“见此事已,复当更作一大莲华,在佛左边,如前莲华等无有异;复作一大莲华,在佛右边。”是则先观二菩萨华座也。又 曰:“想一观世音菩萨像坐左华座,亦放金光如前无异。”是则观世音像想也。又曰:“想一大势至菩萨像,坐右华座。”是则势至像想也。准前佛观,于二菩萨各 亦当先修像观,是乃佛观成就之后,亦观二菩萨形像也。
三、多身像想者:《经》曰:“一一树下,复有三莲华,诸莲华上,各有一佛、二菩萨像,遍满彼国。”以此文案之:像想观不止一三尊,更有无量三尊像想。例如释迦像想观,其旨见《观佛三昧经》。
三、邪正者:《经》曰:“令与修多罗合,若不合者,名为妄想;若有合者,名为粗想,见极乐世界。”
四、利益者:此观有二益:一灭罪益,二现身得三昧益。故《经》曰:“作是观者,除无量亿劫生死之罪,于现身中得念佛三昧。”
五、思惟正受者:准前可知。
善导(定善义)曰:“十三观中,此宝地、宝华、金像等观最要,若欲教人,即教此法。但一法成者,余观即自然了也。”
九、“佛身观”者:就此亦有五:一结前生后 亦名来意,二正明观相,三辨观邪正,四明观利益,五思惟正受。
一、结前生后者:观形像者,本是为观真佛。已观像了,次当观真,真像有次,故次像来也。又或虽初心之人,随其意乐,直观真佛,是故明之。
二、正明观相者:就此有十三:一身量大小,二身色不同,三毫相大小,四眼相大小,五毛孔光大小,六圆光大小,七化佛多少,八侍者多少,九相多少,十好多少,十一光多少,十二光照远近,十三光明摄益。
一、身量大小者:《经》曰:“佛身高六十万亿那由他恒河沙由旬”,然诸佛身量,随机长短不同,且如七佛身量长短不同。言七佛者:初毘婆尸佛身长六十 由旬;次尸弃佛身长四十由旬,减前佛者二十由旬;毘舍婆佛身长三十二由旬,减前佛者八由旬;次拘留孙佛身长二十五由旬,减前佛七由旬;次拘那含牟尼佛身长 二十五由旬;次迦叶佛身长十六丈;次释迦佛身长仅丈六;如当来弥勒佛身长千丈。七佛之中,最高毘婆尸佛,而是尚仅六十由旬,而今阿弥陀佛身长六十万亿那由 他恒河沙由旬,岂不是至高乎!是其身量大小也。
二、身色不同者:且如七佛身量虽有大小不同,于其身色是共同紫金色,而今弥陀如来阎浮檀金色,是机感之不同。故道世(法苑珠林卷八)曰:“敬寻法身 平等,非有优劣,但随机业异,故现化不同。是以释迦牟尼出世紫金色,而千比丘咸见赭容,十六信士偏观灰色,自彼之异,佛恒一也。”
三、毫相大小者:《经》曰:“眉间白毫,右旋宛转,如五须弥山。”然毫相大小,诸佛不同,且如释迦佛白毫,径一寸,周围三寸。
四、眼相大小者:《经》曰:“佛眼如四大海水,清白分明。”然诸佛眼相,随身大小,自有不同。
五、毛孔光大小者:《经》曰:“身诸毛孔,演出光明,如须弥山。”善导(定善义)释云:“此明毛孔光大小”。愚案曰:是乃遍身光欤,于遍身光,诸佛不同。且如毘婆尸佛及尸弃佛,遍身光一百由旬;如是七佛身光,大小不同也。
六、圆光大小者:《经》曰:“彼佛圆光,如百亿三千世界。”是则彼佛项圆光也。诸佛圆光,大小不同:毘婆尸佛圆光百二十由旬,尸弃佛圆光四十五由旬,毘舍婆佛圆光四十二由旬,拘留孙佛圆光三十二由旬;乃至释迦佛圆光七尺也。
七、化佛多少者:《经》曰:“于圆光中,有百万亿那由他恒河沙化佛。”是圆光中化佛,而彼真佛所化作也。此化佛本非彼土所有,以神通力故,暂化作之,本无忽有,故名为化。此化佛常为行者随逐护念,又来迎引接多亦化佛。
八、侍者多少者:诸佛皆有执事弟子,且如毘婆尸佛有执事弟子:一名骞荼,二名提舍;以后六佛,皆有执事弟子。化佛亦有执事弟子,今于弥陀化佛,说执 事多少也。然大僧必用沙弥为执事弟子,不用大僧;故释迦牟尼佛以阿难为执事弟子,以阿难留习而居学地也。是故今佛以观势二菩萨而为侍者,然此二大士实是古 佛,隐实示权,为佛侍者,辅翼圣化也。
九、相多少者:《经》曰:“无量寿佛有八万四千相。”经明佛相好,有四种说:一三十二相,二八十随好,三八万四千,四无量尘数。同人相故,说三十二 相;胜诸天故,说八十随好;为诸菩萨故,说八万四千;明佛实相好故,说无量尘数也。今说弥陀佛相,亦有二说:一三十二相,二八万四千。
一、三十二相者:《般舟经》并今像观初文是也。
二、八万四千者:则今文是也。
十、好多少者:《经》曰:“一一相,各有八万四千随形好。”依《观佛经》等意,相与好有同有异。
“同”者:《经》(观佛三昧经卷九意)曰:“同人相故,说三十二相;胜诸天故,说八十种好;为诸菩萨,说八万四千妙相好;佛实相好,无量尘数也。我初成道时,于《杂华经》广已说,是故今略不说之。”依此文,则相与好,全非别物也。
“异”者:同经相与好,各别说之也,今文是依相好各别之义也。“相”者是好之大也,“好”者是相之小也。
十一、光多少者:《经》曰:“一一好复有八万四千光明。”总计相好之光明,无量无边,非算数所知。或人且计白毫一相之光明云:“七百五俱胝六百万光明”。
十二、光照远近者:《经》曰:“一一光明遍照十方世界,念佛众生摄取不舍”。善导释曰:“此明光照远近”。“一一光明”者,即前八万四千光明也;“十方世界念佛众生”者,即前光明之所照也。
十三、光明摄益者:《经》曰:“摄取不舍”。是即前光明,摄取念佛众生而不舍,名为光明摄益也。念佛利益之义,后须释之。以上正明观相毕
三、观邪正者:准前诸门,观佛身而见佛身,名之为正;若见余境,名之为邪。
四、利益者:就此有二:一现在利益,二当来利益。现在利益有四:一见弥陀一佛,二见一切诸佛,三见佛心,四现前授记。
一、见弥陀一佛者:由真佛观成,现身得见彼佛,是则现身见佛之利
益也。
二、见一切诸佛者:若成此观,则非止见弥陀一佛,遍见十方诸佛。十方诸佛者:东方善德佛,乃至上方广众德佛,下方明德佛等也。由念弥陀一佛,得见此等诸佛也。
三、见佛心者:若成此观,非止见佛色身,亦见佛内心。故《经》曰:“亦见佛心,佛心者:大慈悲是,以无缘慈,摄诸众生。”是名见佛心之益也。
四、现前授记者:若成此观,则非止见佛色身及内心,亦能于三昧中得蒙成佛记别。故《经》曰:“见无量寿佛者,即见十方无量诸佛;得见无量诸佛故,诸佛现前授记。”若欲现身得成佛记别,应当修习观佛三昧也。
次、当来利益者:就此有二:一往生,二得无生忍。故经曰:“作此观者,舍身他世,生诸佛前,得无生忍。”
五、思惟正受者:准前可知。
十、“观音观”者:例前,此亦有五:一结前生后,二正明观相,三辨观邪正,四明观利益,五示观次第。
一、结前生后者:上既观彼教主,主必有伴,故次主观伴。然彼土菩萨、声闻,无量无边,若欲具观之,非凡智所能及;而唯此二大士,在佛左右,翼赞圣化,嗣补佛处,卓然超出于海众中,故特观此二菩萨也。左右有次,故次佛观,先观观音;或随其意乐,于佛观前,亦得观二菩萨。
二、正明观相者:就此有十四:一身量大小,二身色不同,三肉髻螺发不同,四圆光大小,五化佛侍者多少,六身光之中普现五道众生,七天冠化佛,八面色与身色不同,九毫光转变,十身服光璎,十一宝手慈用,十二足下德用,十三身相同佛,十四以二相亏居不足地。
今十四功德,一一取要释之:
一、身量大小者:《经》曰:“此菩萨身长八十万亿那由他由旬”,异本经“那由他”下加“恒河沙”三字,故或曰观音身量反高于佛,然而岂伴高于主乎!故今本为正也。
二、身色不同者:《经》曰:“身紫金色”。
三、肉髻螺发不同者:《经》曰:“顶有肉髻”。
四、圆光大小者:《经》曰:“项有圆光而各百千由旬”。
五、化佛侍者多少者:《经》曰:“其圆光中有五百化佛,如释迦牟尼佛;一一化佛有五百化菩萨,无量诸天以为侍者。”
六、身光之中普现五道众生者:《经》曰:“举身光中,五道众生,一切色相,皆于中现。”善导(往生礼赞)曰:“观音菩萨大慈悲,已得菩提舍不证;一切五道内身中,六时观察三轮应。”
七、天冠化佛者:《经》曰:“毘楞伽摩尼宝以为天冠,其天冠中,有一立化佛,高二十五由旬。”
八、面色与身色不同者:《经》曰:“观世音菩萨面如阎浮檀金色”。
九、毫光转变者:《经》曰:“眉间毫相备七宝色,流出八万四千种光明,一一光明有无量无数百千化佛,无数化菩萨以为侍者,变现自在。”善导(定善义)释曰:“毫光转变,遍满十方;化侍弥多,更比红莲华之色。”
十、身服光璎者:光璎者乃观世音所服之宝衣也。《经》曰:“有八十亿光明,以为璎珞;其璎珞中,普现一切诸庄严事。”
十一、宝手慈用者:《经》曰:“手掌作五百亿杂莲华色,手十指端一一指端,有八万四千画,犹如印文;一一画有八万四千色,一一色有八万四千光,其光柔软,普照一切,以此宝手,接引众生。”善导(往生礼赞)赞曰:“恒舒百亿光王手,普摄有缘归本国。”
十二、足下德用者:《经》曰:“举足时,足下有千辐轮相,自然化成百亿光明台;下足时,有金刚摩尼华,普散一切,莫不弥满。”
十三、身相同佛者:《经》曰:“其余身相,众好具足,如佛无异。”
十四、以二相亏居不足地者:《经》曰:“唯顶上肉髻,及无见顶相,不及世尊。”善导(定善义)释曰:“师徒位别,果愿未圆,致使二相有亏,表居不足之地。”
三、观邪正者:准上可知。
四、明观利益者:《经》曰:“作是观者,不遇诸祸,净除业障,除无数劫生死之罪。如此菩萨,但闻其名,获无量福,何况谛观。”此文即有灭罪生善之义,其旨可知。
五、示观次第者:《经》曰:“若有欲观,观世音菩萨者,先观顶上肉髻,次观天冠;其余众相,亦次第观之,亦令明了,如观掌中。”具如《观佛经》也, 应当逆顺观之,若不观相好者,应称名号。《弘猛慧海经》曰:“众生有苦,三称我不往救者,不取正觉。”又《十一面神咒经》曰:“若有称念百千俱胝那由他诸 佛名号,复有暂时于我名号至心称念,彼二功德平等平等,诸有称念我名号者,一切皆得不退转地。”
十一、“势至观”者:就此有五:一者结前生后,二正明观相,三辨观邪正,四观成利益,五思惟正受。
一、结前生后者:准前可知。
二、正明观相者:《经》曰:“此菩萨身量大小,亦如观世音。”又曰:“余诸身相如观世音等无有异。”以此思之,势至身量,大同观音,而其不同之相有 九:一圆光大小,二光照远近,三化佛侍者多少,四无边光名义,五大势至名义,六顶上宝华之相,七顶上肉髻宝瓶之相,八行步之相,九坐时之相也。
一、圆光大小者:观音圆光百千由旬,势至圆光百二十五由旬,比观音圆光是甚小也。
二、光照远近者:观音圆光既百千由旬,理可远照矣。今之圆光唯百二十五由旬,所照亦可近也。
三、化佛侍者多少者:疏有其文,经则无文。
四、无边光名义者:《经》曰:“举身光明照十方国,作紫金色,有缘众生,皆悉得见。但见此菩萨一毛孔光,即见十方无量诸佛净妙光明,是故号此菩萨,名无边光。”
五、大势至名义者:《经》曰:“以智慧光,普照一切,令离三途,得无上力,是故号此菩萨,名大势至。”
六、顶上宝华之相者:《经》曰:“此菩萨天冠有五百宝华,一一宝华有五百亿宝台,一一台中,十方诸佛,净妙国土,广长之相,皆于中现。”
七、顶上肉髻宝瓶之相者:《经》曰:“顶上肉髻,如钵头摩华,于肉髻上,有一宝瓶,盛诸光明,普现佛事。”
八、行步之相者:《经》曰:“此菩萨行时,十方世界,一切震动;当地动处,有五百亿宝华,一一宝华,庄严高显,如极乐世界。”
九、坐时之相者:《经》曰:“此菩萨坐时,七宝国土,一时动摇。从下方金光佛刹,乃至上方光明王佛刹,于其中间,无量尘数,分身无量寿佛,分身观世音菩萨,分身大势至菩萨,皆悉云集极乐国土,侧塞空中,坐莲华座,演说妙法,度苦众生。”
善导(定善义意)问曰:《弥陀经》曰:“彼国众生,无有众苦,但受诸乐。”何故云“度苦”也?
答曰:就苦乐有二种,一三界中苦乐;二净土中苦乐。
一、三界苦乐者:即以三途八苦为苦,以人天五欲乐为乐。虽言是乐,然是大苦,毕竟无有一念真实乐也。
二、净土苦乐者:地前望地上为苦,地上望地前为乐。下智证望上智证为苦,上智证望下智证为乐。今言“度苦众生”者,但为进下位令升上位,转下证令得 上证,称本所求即名为乐,故言“度苦”也。若不然者,净土之中,一切圣人,皆以无漏为体,大悲为用,毕竟常住,离于分段之生灭,更就何义名为苦也?
三、辨观邪正者:准前可知。
四、观成利益者:《经》曰:“观此菩萨者,除无量劫阿僧只生死之罪。作是观者,不处胞胎,常游诸佛净妙国土。”此文之中,有灭罪与往生二利益也,应知。
五、思惟正受者:如前辨之。又不作观,能念佛号者,此菩萨摄之,令生净土,得无生忍。故《经》(楞严经念佛圆通章)曰:“我本因地,以念佛心,入无生忍;今于此界,摄念佛人,归于净土。”
十二、“普观”者:先来意者,上来极乐依正二报、身土主伴,具观之毕,往生之行,已满足焉!然修上诸观,本为往生;虽已观依正,未修往生观,故次上此观来。
次依经文次第释往生之想。往生想者:谓华台圣众,虽未来迎,而预为来迎想;虽未命终,而预为命终想;虽未乘莲台,而预为乘莲台想;虽未往生,而预为 往生想;虽未入宝池,而预为入宝池想;虽莲华未开,而预为莲华开想;虽眼目未开,而预为眼目开想;虽光明未照,而预为光明照想;虽未见佛菩萨,而预为见佛 菩萨想;虽未闻水鸟树林诸佛说法,而预为闻之想。如此胜解作意,为往生观,此观若成,必得往生。
就此亦有思惟正受二义,准前可知。
十三、“杂想观”者:先观大身佛菩萨,后观小身佛菩萨。此有三意:一先观大身者,为使行者自在观之;二或观未成之人,去大就小;三或随意乐观之。
观其小身者:应观弥陀如来丈六像,或在池水华上,或在宝阁之内,或在宝林宝树下,或在宝台宝殿之内,或在虚空宝云华盖之内。如是随意,宝阁宝林宝树等,一一住心想之,皆作化佛想,机境相称,则成就甚易矣!
此观乃有三尊,非独观佛也。又有真佛,有形像,有小身,有大身,又有华座等,故云“杂想”也。杂义甚多,且述一两,余准知之。如上十三观,不限时 节,只以成就为期,所以不说日数,论观成就,由众生根有利钝。故善导释《华座观》中《地想观》云:“唯观方寸一尺等,或一日二日三日,或四五六七日,或一 月一年二三年等,无问日夜,行住坐卧,身口意业,常与定合。唯万事俱舍,由如失意聋盲痴人者,此定必即易得。若不如是,三业随缘转,定想逐波飞,纵尽千年 寿,法眼未曾开。”
以上十三定善,略释如此。此义但此经说,《寿经》未说之也。
二“散善”者:此亦有二:一者来意,二者释三福九品。
一、来意者:众生根性有二:一禅定之机,二散乱之机。若为散机,亦说定法,机法乖违,虚失巨益,故说三福九品散善也。
二、释三福九品者,此亦有二:一者三福,二者九品。
一、“三福”者:一者孝养父母,奉事师长,慈心不杀,修十善业。二者受持三归,具足众戒,不犯威仪。三者发菩提心,深信因果,读诵大乘,劝进行者。
“孝养父母”者:凡在家出家人,皆有父母,必当务孝养。在家孝养,出《论语》《孝经》等;出家孝养,如经论广说之。如释尊担父王金棺,目连得通度亡 母等,此即出家孝养也。声闻戒有生缘奉事法,菩萨戒有孝顺父母说。凡孝养之法,虽有内外,而共赞至道之法,称至德要道,最足以为往生业也。
“奉事师长”者:夫知生死之可厌,涅槃之可欣,而发心立行,皆师之力。凡夫智解,必由师生,其生知者,未之有也。是以师恩实深,报谢最难,是故雪山 半偈投身,释尊千岁为床;常啼碎髓于无竭,药王薪身于净明。南山曰:“父母七生,师僧累劫”,良有所以也。夫八宗学徒,谁人不有师长!就中真言,不禀师 授,则不读一句;自余诸宗,皆有师资相承之道。然则入身于佛门者,岂无奉事师长义乎!若有往生志者,各宜奉事师长,而即回之为往生业也。
“慈心不杀、修十善业”者:翻十恶业,为十善业。于中“慈心不杀”者,此有二义:一慈无量,二十善中第一善。
“慈无量”者:具有四无量,今举初摄后,是修四无量为往生业之意也。
二、“十善中第一善”者,乃于十善总别举之,谓十恶俱是罪,而以杀生为其第一。今翻十恶故,以不杀总别举之,此则以十善为往生业也。
所谓十善者,非但佛法,亦是轮王旧法,有往生志者,宜持十善者也。
“受持三归”者:归佛法僧也。就此有翻邪三归、五戒三归、八戒三归等;又有菩萨三归。俱是入道初门,今回此法以为往生业也。
“具足众戒”者:就戒有五戒、八戒、沙弥戒、具足戒、菩萨三聚净戒,及十重四十八轻戒也。
“不犯威仪”者:有三千威仪,有八万威仪。戒是诸佛之本源,行菩萨道之根本也,若有往生志者,宜持此等诸戒,此即戒门往生意也。若约宗论之,正是律宗,兼通诸宗也。
“发菩提心”者:发四弘誓愿大菩提心也。就此亦有诸宗发菩提心:法相则有唯识发心,三论则有无相发心,华严则有法界发心,天台则有圆融发心,真言则有三密发心;各以此等发心,回为净土业也。其发心相即如宗宗章疏说之。
“深信因果”者:乃于因果,有世间因果,有出世因果。世间因果者:此即六道之因果也。出世因果者:此即四乘三乘之因果也。若约诸宗解之:俱舍、成 实、律宗是三乘之因果;法相、三论两宗是亦三乘之因果;华严是五教之因果;天台是四教之因果;真言是五相三密之因果;达摩宗是佛乘之因果也。各于此等自宗 因果,发起深信,回此功德以为净土业也。
“读诵大乘方等经典”者:对文名读,离文称诵。是即举五种法师中,读诵二行,摄受持等三也。或举读诵二,具摄书写等十种法行也。大乘之言以简小乘; 此非别指一经,通指一代所说,一切显密诸大乘经。于中有已结集经,有未结集经。又于已结集经,或有隐龙宫不流布人间之经,或有留天竺未来汉地之经。
今就本朝将来之经论之,《贞元入藏录》中,始自《大般若经》六百卷,终至于《法常住经》、显密诸大乘经,总六百三十七部,二千八百八十三卷也;此等 诸经,皆摄读诵大乘一句。请西方行者,各应随其意乐,或读诵《法华》,或读诵《华严》,或读诵《涅槃》,或读诵《遮那教王》等经,及诸尊法等,以为往生业 也。又应或解说、或书写如上诸经,以为往生业也。
问曰:显密旨异,何显中摄密乎?
答曰:显密二经,共是大乘。是故《贞元录》中,显密同编入大乘经部内,故摄读诵大乘一句,非言是显教中摄密教旨也。
问曰:尔前经中,何摄《法华》乎?
答曰:今言摄者,非论权实偏圆等义,只是读诵大乘之言,普通《观经》前后大乘诸经而已。文虽唯言大乘,无选权实,正当《华严》《般若》《法华》《涅槃》等,实大乘诸经也。诸大乘经明平等理,故云方等也。
“劝进行者”者:就此有二:一圣道劝进行者,二净土劝进行者。
一、圣道劝进行者者:为他说圣道修行法门,乃至一句一偈,即以其
功德,深心回向,为往生业也。
二、净土劝进行者者:为他说往生净土法门,乃至一句一偈,即以其功德,深心回向为往生业也。
又有堂塔修造劝进行者:谓劝他建立修复塔寺,即以其功德,深心回向为往生业也。然则华严、天台、三论、法相、真言、禅门、俱舍、成实、大小律宗,如此诸宗所修万行,及世间经典所明孝养父母、仁义礼智信等世善,皆摄此三福业中也。西方行者,各宜寻文学之。
二、“九品”者,释之为三:一明开合异,二分别品位不同,三就文别解。
一、开合异者:开前三福,以为九品;是故九品行业,即是三福,更无别体也。
二、品位不同者:此亦为三:一约行浅深,二约行多少,三约时长短。
一、约行浅深者:且如念佛一行,而有九品浅深;诸余读诵发心等行,亦复如是。
二、约行多少者:上品具五行,中品具四行,下品具三行;具如《双卷经》说。是则约行多少,有品位不同也。
三、约时长短者:且约一戒行,尽形与一日,时有长短,分之以为中上、中中二行,即此意也。
三、就文别解者:亦分为二:一总分三品,二就文别解。
一、总分三品者:上辈此有三品:上上、上中、上下,虽三品不同,总为上品也。中辈亦有三品:中上、中中、中下,虽三品不同,总为中品也。下辈亦有三 品:下上、下中、下下,虽三品不同,总为下品也。又此上辈三品,同是大乘善人。中辈三品,分之为二,中上、中中二品,同是小乘善人;中下一品,是世俗善人 也。下辈三品,约恶轻重分之,不依修因浅深;谓以十恶为下上,以破戒为下中,以五逆为下下,是则三品同是遇恶之人也。
二、就文别解者:就九品文,各别释之。
初释“上辈三品”:
就上品上生文,此有三段:一修因,二往生,三往生已后得益。凡就九品,皆有此三段。
一、修因者:《经》曰:“上品上生者,若有众生。乃至一日,乃至七日,即得往生。”
二、往生者:是亦有二:一圣众来迎,二行者往生。
一、圣众来迎者:《经》曰:“生彼国时,此人精进勇猛故。乃至赞叹行者,劝进其心。”
二、行者往生者:《经》曰:“行者见已,欢喜踊跃。乃至如弹指顷,往生彼国。”
三、往生以后得益者:《经》曰:“生彼国已,见佛色身”等。
若有上品上生志之人,当一日乃至七日之间,或持诸戒行,或读诵方等经典,或修行六念,而期往生也。
上品中生,例前亦有修因、往生、得益之三:
一、修因者:《经》曰:“不必受持读诵。乃至回向,愿求生极乐国。”
二、往生者:例前此亦有二:
一、佛来迎者:《经》曰:“行此行者,命欲终时。乃至与千化佛,一时授手。”
二、行者往生者:《经》曰:“行者自见坐紫金台。乃至即生彼国七宝池中。”
三、生后得益者:《经》曰:“此紫金台如大宝华,经宿即开”等。
凡三论、法相、华严、真言、天台、禅门诸宗,皆有解第一义之旨。若愿求上品中生之徒,当于第一义,甚深实相妙理,信解不疑,回此胜因,以得生彼国也。
上品下生,例亦有三:
一、修因者:《经》曰:“亦信因果,不谤大乘。乃至回向,愿求生极乐国。”
二、往生者:是亦有二:
一、佛来迎者:《经》曰:“行者命欲终时,阿弥陀佛。乃至发无上道心,我来迎汝。”
二、行者往生者:《经》曰:“见此事时,即自见身。乃至即得往生七宝池中。”
三、生后得益者:《经》曰:“一日一夜,莲华乃开”以下文是也。
若有乐欲上品下生之人,当发无上菩提心,深信因果也。
上来大乘善人,上辈三品往生,略述如此。
次释“中辈三品”,依善导分为二,中上中中二品,是小乘善人也;中下一品,是非大乘亦非小乘,未遇佛法世俗之善人也。
中品上生,例前亦有修因、往生、得益之三:
一、修因者:《经》曰:“若有众生,受持五戒。乃至回向,愿求生于西方极乐世界。”
二、往生者:例前此亦有二:
一、圣众来迎者:《经》曰:“临命终时,阿弥陀佛。乃至赞叹出家,得离众苦。”
二、行者往生者:《经》曰:“行者见已,心大欢喜。乃至未举头顷,即得往生极乐世界。”
三、生后得益者:《经》曰:“莲华寻开,当华敷时”等。
若有中品上生志之人,当以所持戒法,至心回向,成办往生大事也。
中品中生,例亦有三:
一、修因者:《经》曰:“若有众生,若一日一夜,受持八戒斋。乃至回向,愿求生极乐国。”
二、行者往生者:例亦有三:
一、圣众来迎者:《经》曰:“戒香熏修,如此行者,命欲终时,见阿弥陀佛,与诸眷属,放金色光,持七宝莲华,至行者前。乃至赞言:‘善男子!如汝善人,随顺三世诸佛教故,我来迎汝。’”
二、行者往生者:《经》曰:“行者自见坐莲华上,莲华即合,生于西方极乐世界,在宝池中。”
三、生后得益者:《经》曰:“经于七日,莲华乃敷”等。以上小乘
若有中品中生志之辈,当一昼夜等,随分受持近事等戒,至心回向发愿,得生彼国也。
中品下生,例亦有三:
一、修因者:《经》曰:“善男子善女人,孝养父母。乃至遇说法藏比丘四十八愿。”
二、行者往生者:例亦有二:
一、圣众来迎者:此品之中,虽无来迎之文,而准前后诸品,是必合有来迎,今无文者,盖译家之略耳。故善导料简九品为十一门,建立文虽有具不具,品品皆有来迎之义。怀感等诸师,皆亦存有来迎之义也。
二、行者往生者:《经》曰:“闻此事已,寻即命终。乃至即生西方极乐世界。”
三、生后得益者:《经》曰:“生经七日,遇观世音及大势至”等。
若有中品下生志者,当孝顺父母,仁慈爱物,回此福业,得生彼国也。上来中辈三品如此。
后释“下辈三品”,此三品人全无大小善根,及世俗善根,唯有十恶、破戒、五逆之罪;临命终时,遇善知识,始称弥陀名号,仅一念十念者,因随罪业轻重,立为三品。
下品上生,是十恶人,例前亦有修因、往生、得益之三:
一、修因者:《经》曰:“或有众生,作众恶业。乃至除五十亿劫生死之罪。”
二、行者往生者:例亦有二:
一、圣众来迎者:《经》曰:“尔时彼佛,即遣化佛。乃至诸罪消灭,我来迎汝。”
二、行者往生者:《经》曰:“作是语已,行者即见化佛光明。乃至随化佛后,生宝池中。”
三、生后得益者:《经》曰:“经七七日,莲华乃敷”等。
九品之中,此品最要,颇相当我等分。今时末法之运,道俗稀有正信。依《经》:一日夜间,有八亿四千念,念念皆是三涂业因;身口诸业,亦复几许。自非本愿名号不可思议之力,何以得往生彼国乎!
若有下品上生志之人,当至心念佛,发愿回向,往生彼国也。
下品中生,是破戒人,例亦有三:
一、修因者:《经》曰:“命欲终时,地狱众火。乃至此人闻已,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。”
二、往生者:例亦有二:
一、圣众来迎者:《经》曰:“地狱猛火,化为清凉风,吹诸天华,华上皆有化佛菩萨,迎接此人。”
二、行者往生者:《经》曰:“如一念顷,即得往生”。
三、生后得益者:《经》曰:“七宝池中,莲华之内,经于六劫,莲华乃敷”等。
然浇季缁素,多不受戒,既无戒法,宁论持破!纵令有受戒者,稀有发起上品之心,若不发起上品之心,何得戒体?纵令有得戒体,毁犯甚多。自非弥陀十力威德,名号光明神力,何由得出生死?当随犯随忏,至心唱念佛号,得生下中品也。
下品下生,是五逆人,例亦有三:
一、修因者:《经》曰:“如此愚人。乃至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。”
二、往生者:例亦有二:
一、圣众来迎者:《经》曰:“命终之时,见金莲华,犹如日轮,住其人前。”
二、行者往生者:《经》曰:“如一念顷,即得往生极乐世界。”
三、生后得益者:《经》曰:“于莲华中,满十二大劫,莲华方开”等。
以上略释三福九品散善毕。
上来所释,定散二善,是正宗分。粗解其大纲耳。
次《流通分》,有多文段,取要释之。《经》曰:“佛告阿难:汝好持是语”等释,此文乃为二:
一依善导尽废定散诸行,唯归念佛一行;二以经诸文,资助其义。
一、依善导尽废定散诸行,归念佛一行者:善导(散善义)释此文曰:“从佛告阿难,汝好持是语以下,正明付嘱弥陀名号,流通于遐代。上来虽说定散两门之益,望佛本愿,意在众生,一向专称,弥陀佛名。”
二、以经诸文,资助其义者:此经虽说定散二善,明诸行往生,论其正意,则唯在念佛往生而已。其文甚多,略指三五:
一、第九观,“光明遍照”文。
二、第十二观,“无量寿佛化身无数”文。
三、下品上生,“智者复教合掌叉手,称南无阿弥陀佛”文。
四、同下品上生,“化佛称赞行者”文。
五、下品中生,“听闻弥陀功德往生”文。
六、下品下生,“十念往生”文。
七、“若念佛者,当知此人是人中芬陀利华”文也。
释?光明遍照”文,乃有三义:一平等义,二本愿义,三亲缘等义。
一、?平等义”者:夫《华严》说事事圆融,《法华》明诸法实相;
圆融实相之行人,何得漏弥陀光明?道行、胜天、理趣、金刚等受持法师,
别毕竟空之旨,谈离言无二法,云何不蒙弥陀光明?持《思益经》识平等
如如,受《圆觉经》达建立一切,依《首楞严》知包含十方,学《大集经》
融染净二法,解《涅槃》知佛性,习《净名》悟不二。弥陀如来无缘慈光,
可照如是等一切显密事理行者。
然唯照念佛行者,不摄取余行者,有何意也?余熟案之,以平等大悲故,光明摄益,唯在念佛行者。何者?若照经论通达之者,末世众生,愚痴者多,智慧者少;利根者少,钝根者多。然念佛法门,智愚利钝,齐平修之。
智人修之,是故大圣文殊,教念佛于法照禅师;愿王普贤,说愿偈于莲华胜会。
愚人修之,是故即此《观经》,十恶、破戒、五逆罪者,教令念佛。
当知念佛一行,普通凡圣、智愚、利钝。故今摄取光明,唯照念佛行者也。
二、“本愿义”者:谓余行非本愿行,故不照摄之;念佛是本愿行,故照摄之。故善导《六时礼赞》曰:“弥陀身色如金山,相好光明照十方;唯有念佛蒙光摄,当知本愿最为强。”
三、“亲缘等义”者:善导(定善义)问曰:备修众行,但能回向,皆得往生。何以佛光普照,唯摄念佛者,有何意也?
答曰:此有三义:
一、明亲缘:众生起行,口常称佛,佛即闻之;身常礼敬佛,佛即见之;心常念佛,佛即知之。众生忆念佛者,佛亦忆念众生;彼此三业,不相舍离,故名亲缘也。
二、明近缘:众生愿见佛,佛即应念现在目前,故名近缘也。就此有二:一平生,二临终。
一、平生者:若人念佛,阿弥陀佛无数化身、化观世音、化大势至,常来至此行人之所。念佛草庵虽隘,而恒沙圣众云集,同庵罗园之华座;三昧道场虽狭, 而无数贤圣侧塞,等灵鹫山之苔筵。十万亿刹,宛如咫尺;容膝丈室,殆如太虚。若人不念佛,则恒沙圣众,一个不接;无数化佛,一佛不来。念与不念,得失天 渊,行者应知。
二、临终者:念佛行人,命欲终时,阿弥陀佛,与诸圣众,应声现在其前。明知:念佛众生,与佛甚近也。
三、明增上缘:众生称念,即除却多劫罪;命欲终时,佛与圣众,自来迎接;诸邪业系,无能碍者;故名增上缘也。
2第十二观“无量寿佛化身无数”文者:善导(往生礼赞)释曰:“若称念阿弥陀佛,愿往生彼国者,彼佛即遣无数化佛、无数化观世音、大势至菩萨,护念 行者。复与前二十五菩萨等,百重千重围绕行者,不问行住坐卧,一切时处,若昼若夜,常不离行者。今既有斯胜益可凭,愿诸行者,各须至心求往。”
3下品上生“智者复教合掌叉手,称南无阿弥陀佛”文者:善导(散善义)
问曰:何故闻经十二部,但除罪千劫;称佛一声,即除罪五百万劫者,何意也?
答曰:造罪之人障重,加以死苦来逼,善人虽说多经,餐受之心浮散,由心散故,除罪稍轻。又佛名是一,即能摄散以住心,复教令正念称名,由心重故,即 能除罪多劫也。又《《观念法门》中,以下品上生为念佛往生者,不取闻经功德。故知诸往生行中,念佛是最胜;故废诸行,而归念佛也。
4同下品上生“化佛称赞行者”文者:善导(散善义)释曰:“三、明所闻化赞,但述称佛之功,我来迎汝;不论闻经之事。然望佛愿意者,唯劝正念称名,往生义疾,不同杂散之业。如此经及诸部中,处处广叹,劝令称名,将为要益也。”
5下品中生“听闻弥陀功德往生”文者:善导(散善义)释曰:“明善人为说弥陀功德”。又释除罪曰:“明罪人既闻名号,即除罪多劫。”
6下品下生“十念往生”文者:善导释曰:“四、明善人安慰,教令念佛。五、明罪人死苦来逼,无由得念佛名。六、明善友知苦失念,转教口称弥陀名号。七、明念数多少,声声无间。八、明除罪多劫。九、明临终正念,即有金花来应。”
又慧心释(往生要集卷下本)曰:“极重恶人,无他方便;唯称弥陀,得生极乐。”今依此文,以念佛是最胜,能灭极重恶业;孝养等诸善,岂堪比较!况又至死苦来逼时,孰能暇修余行哉!
7“若念佛者,当知此人是人中芬陀利华”文者:善导(散善义)释曰:“五、从若念佛者,下至生诸佛家以来,正显念佛三昧,功能超绝,实非杂善,得为比类,即有其五:
一、明专念弥陀佛名。
二、明指赞能念之人。
三、明若能相续念佛者,此人甚为稀有,更无物可以方之,故引芬陀利为喻。
言芬陀利者:名人中好花,亦名稀有花,亦名人中上上花,亦名人中妙好花,此花相传名蔡花是。
若念佛者:即是人中好人,人中妙好人,人中上上人,人中稀有人,人中最胜人也。
四、明专念弥陀名者:即观音势至,常随影护,亦如亲友知识也。
五、明今生既蒙此益,舍命即入诸佛之家,即净土是也。到彼长时闻法,历事供养,因圆果满,道场之座岂赊!”
问曰:经云:“若念佛者,当知此人”等者,且赞叹念佛者,诱引之
言而已。然释家何意言“实非杂善得为比类”,相待杂善,独叹念佛乎?
答曰:文虽幽隐,而义则分明。所以知者,此经既说定散诸善与念佛行,而于其中独标取念佛,喻芬陀利华,是则相待定散诸善,以显念佛功能超绝。
所谓人中好人者,是待恶而所美也;人中妙好人者,是待粗恶而所称也;人中上上人者,是待下下而所赞也;人中稀有人者,是待常有而所叹也;人中最胜人者,是待最劣而所褒也。
问曰:既以念佛,名上上者,何故不说上上品中,至下下品而说之乎?
答曰:岂前不云:“念佛之行,广亘九品”,是故《往生要集》(卷下末)曰:“随其胜劣,应分九品。”然而至下下品说之者,盖有由也。谓下品下生是逆罪人而能除灭逆罪,余行之所不堪,唯有念佛之力,堪能灭之。是即为极恶最下人,而说极善最上法。
例如彼无明渊源之病,非中道府藏之药,则不能治;而彼五逆重病渊源,非此念佛府藏灵药,何能得治?
故弘法《二教论》引《六波罗蜜经》云:“第三法宝者,所谓过去无量诸佛所说正法,及我今所说。所谓八万四千诸妙法蕴,乃至调伏纯熟有缘众生,而令阿 难陀等诸大弟子,一闻于耳,皆悉忆持。摄为五分:一素呾缆,二毘奈耶,三阿毘达磨,四般若波罗蜜多,五陀罗尼门。此五种藏,教化有情,随所应度,而为说 之。若彼有情,乐处山林,常居闲寂,修静虑者,而为彼说素呾缆藏。若彼有情,乐习威仪,护持正法,一味和合,令得久住,而为彼说毘奈耶藏。若彼有情,乐说 正法,分别性相,循环研核,究竟甚深,而为彼说阿毘达磨藏。若彼有情,乐习大乘,真实智慧,离于我法执着分别,而为彼说般若波罗蜜多藏。若彼有情,乃至造 诸恶业,四重八重,五无间罪,谤方等经,一阐提等,种种重罪,使得消灭,速疾解脱,顿悟涅槃,而为彼说诸陀罗尼藏。
此五法藏,譬如乳、酪、生酥、熟酥、及妙醍醐。契经如乳;调伏如酪;对法教者,如彼生酥;大乘般若,犹如熟酥;总持门者,譬如醍醐。醍醐之味,奶酪 酥中,微妙第一,能除诸病,令诸有情,身心安乐。总持门者,契经等中,最为第一,能除重罪,令诸众生,解脱生死,速证涅槃安乐法身。”
所谓五无间罪者,是五逆罪也。往生教中,念佛三昧是如总持,亦如醍醐,若非念佛三昧醍醐灵药,则五逆深重病,甚为难治矣!
问曰:若然,下品上生是十恶轻罪人,何故说念佛乎?
答曰:念佛三昧,重罪尚灭,何况轻罪?余行不然,或有消一,而不消二。唯有念佛,轻重兼灭,一切遍治。譬如阿伽陀药,遍治一切病,故以念佛为王三 昧。凡九品配当,是一往义。再往论之,五逆回心,通于上上;读诵妙行,通于下下;十恶轻罪,破戒次罪,各通上下;解第一义,发菩提心,亦通上下。是则一法 而通九品,九品互通,即八十一品也。是以迦才(净土论卷上)云:“众生起行,既有千殊;往生见土,亦有万别。”莫见一往文,而起封执也。于中念佛是最胜 行,故引芬陀利华,以为譬喻;余行不然。又念佛行者,弥陀如来、观音、势至等,常来守护,如影与形,不暂舍离;余行不然。又念佛行者,舍命已后,决定往生 极乐世界;余行不定。
又道绰于念佛一行,立始终两益。《安乐集》(卷下)曰:“念佛众生,摄取不舍,寿尽必生,此名始益。言终益者,依《观音授记经》:‘阿弥陀佛住世长 久,兆载永劫亦有灭度;般涅槃时,唯有观音势至,住持安乐,摄引十方,其佛灭度,亦与住世时节等同。然彼国众生,一切无有睹见佛者;唯有一向专念阿弥陀佛 往生者,常见弥陀,现在不灭。’此是其终益也。”
今依此等文义,弃舍诸行,偏归念佛也。
又所以上上品,亦有念佛者,《经》曰:“一者至诚心,二者深心,三者回向发愿心;具三心者,必生彼国。”
此经三心,即同本愿三心。
谓至心者,即至诚心也;
信乐者,即深心也;
欲生我国者,即回向发愿心也。
是则三心,通念佛及诸行。是故善导释此三心,以通正杂二行。故知三心,通九品也,三心已通九品,明知念佛亦通上上也。
又所谓“三心”者,是行者至要,往生目足,所以者何?《经》云:“具三心者,必生彼国。”明知具三心者,是必得往生也。《释》云:“若少一心,即不得生。”明知三心,一少则是不得往生也。
于中“至诚心”者,是“真实心”也,其相如《疏》释也。
次“深心”者,谓“深信之心”。当知“生死之家,以疑为所止;涅槃之城,以信为能入。”故《疏》建立二种信心,以令决定九品往生也。
“回向发愿”者,以所修善根,回向净土,其义如《疏》。
又此三心者,总而言之,通诸行法;别而言之,在往生行,今且以通属别。行者当留心,勿敢忽诸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