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 付嘱念佛章
——释尊不付嘱定散诸行,唯以念佛付嘱阿难
《观无量寿经》云:佛告阿难:汝好持是语,持是语者,即是持无量寿佛名。
同经《疏》云:从“佛告阿难,汝好持是语”已下,正明付嘱弥陀名号,流通于遐代。上来虽说定散两门之益,望佛本愿,意在众生,一向专称,弥陀佛名。
私云:案疏文有二行,一定散,二念佛。初言定散者,又分为二:一定善,二散善。
初就“定善”有其十三:一者日想观,二者水想观,三者地想观,四者宝树观,五者宝池观,六者宝楼阁观,七者华座观,八者像想观,九者阿弥陀佛观,十 者观音观,十一者势至观,十二者普往生观,十三者杂想观。具如经说,纵令无余行,或一或多,随其所堪,修十三观,可得往生。其旨见经,敢莫疑虑。
次就“散善”有二:一者三福,二者九品。
初“三福”者:《经》曰:“一者孝养父母,奉事师长,慈心不杀,修十善业;二者受持三归,具足众戒,不犯威仪;三者发菩提心,深信因果,读诵大乘, 劝进行者。”“孝养父母”者,就此有二:一世间孝养,二出世孝养也。世间孝养者如《孝经》等说,出世孝养者如律中生缘奉仕法。“奉事师长”者,就此又有 二:一世间师长,二出世师长也。“世间师”者,教仁义礼智信等师也,“出世师”者,教圣道净土二门等师也。纵令无余行,以孝养奉事为往生业也。“慈心不 杀,修十善业者”,就此有二义:一者初“慈心不杀”者,是四无量心中初慈无量也,即举初一摄后三也。纵令无余行,以四无量心为往生业也。
次“修十善业”者,一不杀生,二不偷盗,三不邪淫,四不妄语,五不绮语,六不恶口,七不两舌,八不贪,九不嗔,十不邪见也。二者合慈心不杀修十善业 二句而为一句。谓初慈心不杀者,此非四无量之中慈心无量,是指十善之初不杀,故知正是十善一句也。纵令无余行,以十善业为往生业也。“受持三归”者,归依 佛法僧也,就此有二:一者大乘三归,二者小乘三归也。“具足众戒”者,此亦有二:一者大乘戒,二者小乘戒也。“不犯威仪”者,此亦有二:一者大乘,谓有八 万;二者小乘,谓有三千。“发菩提心”者,诸师意不同也。天台即有四教菩提心,谓藏通别圆是也,具如止观说。真言即有三种菩提心,谓行愿、胜义、三摩地是 也,且如菩提心论说。
《华严》亦有菩提心,如彼菩提心义及《游心安乐道》等说。三论、法相,各有菩提心,具如彼宗章疏等说,又有善导所释菩提心,具如疏述。发菩提心,其 言虽一,各随其宗,其义不同。然则菩提心之一句,广亘诸经,遍该显密,意气博远,诠测冲邈,愿诸行者,莫执一遮万,诸求往生之人,各须发自宗菩提心。纵令 无余行,以菩提心为往生业也。“深信因果”者,就此有二:一者世间因果,二者出世因果。“世间因果”者,即六道因果也;如《正法念经》说。“出世因果” 者,即四圣因果也:如诸大小乘经说。若以此因果二法;阿含者说声闻缘觉,二乘因果;方等诸经者,说四乘因果也。
然则深信因果之言,遍普该罗于一代矣!诸求往生之人,纵令无余行,以深信因果,为往生业也。“读诵大乘”者,分而为二:一者读诵,二者大乘。“读 诵”者即是五种法师之中,举转读、讽诵二师,显受持等三师。若约十种法行者,即是举披读、讽诵二种法行,显书写、供养等八种法行也。“大乘”者,简小乘之 言也,非别指一经,通于一切诸大乘经;谓一切者,佛意广指一代所说诸大乘经,而于一代所说,有已结集经,有未结集经。又于已结集经,或有隐龙宫不流布人间 之经,或有留天竺未到汉地之经。而今就翻译将来之经而论之者,《贞元入藏录》中,始自大般若经六百卷,终于法常住经显密大乘经,总六百三十七部二千八百八 十三卷也。皆须摄读诵大乘之一句。显西方行者,各随其意乐,或读诵法华以为往生业;或读诵华严以为往生业;或受持读诵遮那教王及以诸尊法等以为往生业;或 解说书写般若方等及以涅槃经等以为往生业。是则净土宗《观无量寿经》意也。
问曰:显密旨异,何显中摄密乎?
答曰:此非云摄显密之旨,《贞元入藏录》中同编之,尽入大乘经限,故摄读诵大乘一句也。
问曰:尔前经中何摄法华乎?
答曰:今所言摄者,非论权实偏圆等义,读诵大乘之言,普通前后大乘诸经,前者《观经》以前诸大乘经是也,后者王宫以后诸大乘经是也。唯云大乘而无选权实,然则正当华严、方等、般若、法华、涅槃等诸大乘经也。“劝进行者”谓劝进定散诸善及念佛三昧等也。
次“九品”者,开前三福为九品业,谓:
“上品上生”中:言慈心不杀者,即当上世福中第三句。次具诸戒行者,即当上戒福中第二句具足众戒。次读诵大乘者,即当上行福中第三句读诵大乘。次修行六念者,即上第三福中第三句之意也。
“上品中生”中:言善解义趣等者,即是上第三福中第二第三意也。
“上品下生”中:言深信因果发道心等者,即是上第二福第二句意也。
“中品上生”中:言受持五戒等者,即上第二福中第二句意也。
“中品中生”中:言或一日一夜,受持八戒斋等,又同上第二福之意也。
“中品下生”中:言孝养父母,行世仁慈等者,即上初福第一第二句意也。
“下品上生”者:是十恶罪人也,临终一念,罪灭得生。
“下品中生”者:是破戒罪人也,临终闻佛依正功德,罪灭得生。
“下品下生”者:是五逆罪人也,临终十念,罪灭得生。此之三品,寻常之时,唯造恶业,虽不求往生,临终之时始遇善知识,即得往生。若准上三福者,第三福大乘意也。
定善散善,大概如此文,即云“上来虽说,定散两门之益”是也。
次“念佛”者,“专称弥陀佛名”是也,念佛义如常。而今言“正明付嘱弥陀名号流通于遐代”者,凡此经中,既虽广说,定散诸行,即不令以定散付嘱阿难流通后世;唯以念佛三昧一行,即使付嘱阿难流通遐代也。
问曰:何故以定散诸行,而不付嘱流通乎?若夫依业浅深,嫌不付嘱,三福业中,有浅有深,其浅业者,孝养父母,奉事师长也:其深业者,具足众戒,发菩 提心,深信因果,读诵大乘也。须舍浅业,付嘱深业。若依观浅深,嫌不付嘱,十三观中,有浅有深,其浅观者,日想水想是也;其深观者,始自地观,终于杂想 观,总十一观是也。须舍浅观,付嘱深观。就中第九观是阿弥陀佛观也,即是观佛三昧也,须舍十二观,付嘱观佛三昧也。就中同《疏》“玄义分”中云:“此经观 佛三昧为宗,亦念佛三昧为宗。”既以二行为一经宗。何废观佛三昧,而付嘱念佛三昧哉?
答曰:既云:“望佛本愿,意在众生,一向专称,弥陀佛名。”定散诸行非本愿,故不付嘱。亦于其中观佛三昧虽殊胜行,非佛本愿,故不付嘱。念佛三昧是 佛本愿,故以付嘱。言“望佛本愿”者,指《双卷经》四十八愿中第十八愿也。言“一向专称”者,指同经三辈之中“一向专念”也。本愿之义,具如前辨。
问曰:若尔者何故不直说本愿念佛行,烦说非本愿定散诸善乎?
答曰:本愿念佛行《双卷经》中委既说之,故不重说耳。又说定散,为显念佛超过余善,若无定散,何显念佛特秀。例如法华秀三说上,若无三说,何显法华 第一。故今定散为废而说,念佛三昧为立而说。但定散诸善,皆以难测,凡定善者,夫依正之观,悬镜而照临;往生之愿,指掌而速疾。或一观之力,能却多劫之罪 愆;或具忆之功,终得三昧之胜利。然则求往生之人,宜修行定观,就中第九真身观,是观佛三昧之法也。行若成就者,即见弥陀身,见弥陀故得见诸佛;见诸佛故 现前授记,此观利益最深也。
然今至观经流通分,释迦如来告命阿难,使付嘱流通往生要法,嫌观佛法而不付嘱阿难,而选念佛法即以付嘱阿难,观佛三昧之法尚以不付嘱,何况于日想水 想等观乎!然则十三定观,皆是所不付嘱之行也,然世人若乐观佛等,不修念佛,此非唯远乖弥陀本愿,亦是近违释尊付嘱,行者宜商量。
次散善中有大小“持戒”行,世皆以为持戒行者是入真要也;破戒之者不可往生。
又有“菩提心”行,人皆以为菩提心是净土纲要,若无菩提心者即不可往生。
又有“解第一义”行,此是理观也,人亦以为理是佛源,不可离理求佛土,若无理观者不可往生。
又有“读诵大乘”行,人皆以为读颂大乘经即可往生,若无读诵行者不可往生。就此有二。一者持经,二者持咒。持经者持《般若》《法华》等诸大乘经也,持咒者持随求、尊胜、光明、阿弥陀佛等诸神咒也。
凡散善十一,人皆虽贵,而于其中,此“四个行”,当世之人,殊所欲之行也。以此等行,殆抑念佛。倩寻经意者,不以此诸行付嘱流通,唯以念佛一行,即 使付嘱流通后世,应知。释尊所以不付嘱诸行者,即是非弥陀本愿之故也。亦所以付嘱念佛者,即是弥陀本愿之故也。今又善导和尚所以废诸行归念佛者,非啻为弥 陀本愿之行,亦是释尊付嘱之行也。故知诸行非机失时,念佛往生当机得时,感应岂唐捐哉!当知随他之前,虽暂开定散门,随自之后,还闭定散门;一开以后永不 闭者,唯是念佛一门。弥陀本愿,释尊付嘱,意在此矣,行者应知。亦此中“遐代”者,依《双卷经》意,远指末法万年后之百岁之时也,是则“举遐摄迩”也。然 则法灭之后犹以然也,何况末法哉!末法已然,何况正法、像法哉!故知念佛往生,道通正像末之三时,及法灭百岁之时焉。